我是Holmes的粉丝。从小就是。整套小说从第一页到最后一页看了无数遍。
我是Robert Downey Jr.的粉丝。不管他胡闹还是吊儿郎当还是改邪归正我始终都是。
所以即便Robert不是British又怎样。Sherlock Holmes还没上映我就无比看好,虽然周围的人一片怀疑。而结局正如我所料。
昨天阳光明媚和K去看了Sherlock Holmes。开片才几分钟我就喜欢上了它。离开了麦大姐的Guy Ritchie第一次让我欣赏了起来。
Holmes本来就是一个离经叛道的人物,而Robert Downey Jr.绝对把他的这种面目演到了极致。脱离了老派British的绅士范,他活脱脱就是一个Holmes,却又不是。试问这个世界上有几个人能把Holmes演得像自己?说白了其实Robert Downey Jr.能如此也因为他自己本身就是一个离经叛道的主。
Jude Law的Watson,居然很man。Jude Law彻底摆脱了阴柔,开始走中年男人的路线,让我对他开始有了别样好感。
原本Holmes & Watson就是一对,在书里就是萌到爆点的一对。可是当你看到Robert Downey Jr.和Jude Law如同一对couple般拌嘴的时候你还是得一阵又一阵的偷笑然后兴奋异常——哎呀呀怎么有人能把Holmes & Watson演得如此妖孽呢?
因此,无论这部片跟原著到底有啥差别有多大差别,至少人物塑造是绝对的成功,成功到让人眼前亮无数次的地步。所以何必争论原著和电影,何必不停地搬出原著一个细节又一个细节的反驳电影?学会单纯地去enjoy会让人更容易理解一部片。
Guy Ritchie同志,请您快点把续集折腾出来吧。


她在我家也差不多横行霸道快5年了。初见她的时候她那副怯怯的样子我始终记得。现在偶尔再露出那个表情总让我心跳加速。
亚热带的春天若不是如此阴雨绵绵或者阴天不断,若是能总这么阳光明媚,也是会很可爱的吧。